摘要
湖南省常宁市司法局十分注重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素质建设,特邀常宁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对全市763个调委会的3100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评议和监督,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年终考评各调委会和调解员的重要依据。通过评议,全市有99%的调委会、99.7%的调解员合格,并持证上岗。对评议不合格的调解员由村民提名,司法所长逐个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后上岗,再报市局备案。同时对连续三年评议为不合格的人民调解员或群众举报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将取消人民调解员资格。
出处
《人民调解》
2007年第2期47-47,共1页
People's Med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