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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出口实行许可证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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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首次“配额”管理 商务部联手发改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出通知,决定从2007年3月11日起,对汽车整车产品(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底盘及成套散件)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这是国家首次对汽车出口实施类似“配额”制度的管理。
作者 李西
出处 《进出口经理人》 2007年第2期42-43,共2页 Imp-Exp Execu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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