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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等高危企业将按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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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据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将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旋,其中规定,矿山、石油、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品生产企业等高危行业企业,将按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其中,石油企业将按每吨原油17元的标准提取。
出处 《中国石油和化工经济分析》 2007年第1期11-11,共1页 Economic Analysis of China Petroleum and Chemical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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