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司法实践的新观念——纪检监察证据向刑事证据的转化 被引量:1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纪检监察证据转化为刑事证据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面对的问题,这种转化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研究证据的转化问题,首先要正确认识纪检监察机关的地位和作用,保护个人权利和实现刑法目的的关系。在实践中,对实物证据和亲笔陈述的言词证据的转化只须进行程序性审查;谈话笔录的言词证据的转化要进行实体性和程序性的双重审查方法;纪检监察机关超越权限收集的证据不影响证据的效力,可以转化为刑事证据。纪检监察违法收集的证据一般不能进行转化。
作者 朱铭元
出处 《探索与争鸣》 2007年第1期44-47,共4页 Exploration and Free View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5

  • 1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查处党员违纪案件中收集、鉴别、使用证据的具体规定.中纪办发[1991]6号.1991年7月23日.第2条:中国共产党纪律捡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中纪发[1994]4号.1994年3月25日.第27条. 被引量:1
  •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68. 被引量:1
  • 3胡锡庆主编,胡雪祥等撰稿..刑事诉讼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659.
  • 4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352.
  • 5..中国共产党纪律捡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中纪发[1994]4号.1994年3月25日.第27条..,,.... 被引量:1

同被引文献71

引证文献11

二级引证文献168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