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如何“将正义运送到每个人的家门口”?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11月9日依法对湖南省高级法院原院长昊振汉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吴振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1998年至2003年间,吴振汉利用其担任湖南省高级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赃款、赃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7万余元。
作者 谭雄伟
出处 《民主与科学》 2006年第6期59-59,共1页 Democracy & Scie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