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建立与业绩、岗位相适应的工资分配制度并逐渐完善考核措施。方法按国发(1993)85号文件精神对我院专业技术人员1277名、管理人员48名、技术工人215名的工资进行套改,对各类人员的增资额、增资幅度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全院各级人员平均增资额118元,增资幅度37.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平均增资额120元,增资幅度38.3%,管理人员平均增资额158元,增资幅度49.3%,技术工人平均增资额85元,增资幅度29%。结论工改后各级人员工资水平不尽合理,特别是在任职年限相同时,管理人员、中级职称技术人员工资低于高级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减弱,应改革现工资分配制度,建立重业绩、重贡献,向高层次人才和重点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出处
《实用医院临床杂志》
2007年第1期98-99,共2页
Practical Journal of Clinical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