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科姿态扭曲与视角偏离是导致我国侦查学自创建以来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根本原因。侦查学必须把握侦查活动存在于犯罪与法律之间的姿态,树立侦查能动性与法律合理性均衡视角;必须端正研究犯罪事实的姿态,树立技术、社会、人文三维视角;必须准确把握应用性学科姿态,树立应用性与理论性双向发展的视角,以满足同不断变化着的犯罪作斗争的需要。惟有端正学科研究姿态与视角,侦查学才能获得健康和理性发展。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40-45,共6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