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近年来大学生就业形式的日趋严峻,阻碍大学生就业的户籍问题又再一次成为了社会的焦点,为了缓解这个矛盾,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2002]19号)的文件,其中明确指出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户口,档案最长可在学校保留两年。自该文件颁布以来,全国各高等院校已对四届毕业生实施了此项政策,我们有必要对该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一个深入的分析。
出处
《科技资讯》
2006年第30期156-15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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