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各类医疗纠纷案逐年增多。据中华医院管理学会2001年对全国326家医院调查,1年内有98.5%的医院发生过医疗纠纷,索赔金额总计约6000多万,其中采取过激方式的占73.59/6,对医院设施直接造成破坏和医务人员受伤的分别为35%和34%。对医院正常工作开展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精神科服务对象多为理智不健全的精神疾病患者,因此,精神科的医疗纠纷现状越来越受到精神科医师和法律界人士的关注。本研究拟对此进行探讨,为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提供参考。
出处
《山东精神医学》
2006年第4期299-300,共2页
Shangdong Archives of Psychia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