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交易制度的限制,国内股票市场中的价格操纵只有多头型坐庄一种手法。我们以历史上被处罚的庄股和跳水股为样本,比较了各种庄股代理指标,发现同时使用多种指标会降低识别庄股的成功率。使用股东人均市值作为庄股代理指标的效果最好,识别成功率高达90.4%。历史上处罚的庄股(跳水股)在股价操纵时(或跳水之前),股东人均市值会上升,进入前20%的庄股预警区域,当操纵结束后(或跳水后)下降,脱离庄股预警区域。股东人均市值指标计算简单,可以作为股价操纵的预警指标。
出处
《金融理论与实践》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1期7-10,共4页
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号70573007)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