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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有“资源崇拜”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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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事件:为了规范矿业权出让价款评估委托行为.国土资源部近日决定:凡2006年8月7目以后.由国土资源部批准有偿出让的探矿权、采矿权.其矿业权评估将由国土资源部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评估费用由国土资源部承担。“十一五”期间.中国将全面实行矿产资源有偿取得制度.煤炭行业将作为试点率先进行改革。近日,酝酿已久的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方案.已由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达成一致意见.并上报国务院。“与石油被征‘暴利税’相同,通过拍卖采矿权收取权利金.而这笔资金将归国家所有”。
作者 王曙光
出处 《浙商》 2006年第11期35-35,共1页 Zheshang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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