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国传统“义利”观与和谐社会的契合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中国传统的“义利”观,即“先义后利”,先公利而后私利,在中国绵延2000余年而不辍,至改革开放以来屡受冲击,以致淡忘,故有社会不谐丛生。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乃是人际关系的和谐,这一点决定了我们在今天必须重塑传统义利观念的价值地位,方有可能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
作者 刘高勇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2006年第4期42-44,共3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3

二级参考文献7

共引文献33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