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建立社团组织与政府良性互动的关系模式具有其理论和现实的合理性与可行性。根据目前中国社团组织发展的状况,社团组织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关系应呈现为“整合—自治—整合”的模式。具体地,二者的良性互动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整合—自治”,社团组织表现出较强的官办性,这一阶段政府的制度安排直接决定着二者是否能够建立起良性的互动关系;第二阶段是随着社团组织的发展及其自治化的增强,二者建立起真正的平等合作关系,走向“自治—整合”的良性互动的目标模式。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154-158,共5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