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分析育龄妇女死亡的主要原因,探讨相应的干预措施。方法:对深圳市宝安区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育龄妇女死亡的监测结果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5年育龄妇女死亡1134例。主要死因前6位为:死于意外伤害占55.73%,恶性肿瘤占7.76%,感染性疾病占6.09%,围产期疾病占5.47%,心脏病占3.79%,脑血管病占2.73%。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死亡986例,占86.95%,常住人口148例,占13.05%。结论:特区的妇女保健工作应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教育,提高群体的综合素质及保健意识,对减少育龄妇女死亡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中国妇幼保健》
CAS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7期2351-2353,共3页
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Care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