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理论和实践证明,税收可以而且应该在促进资源的节约方面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我国现行资源税的功能定位未能与时俱进,没有充分考虑到其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方面的特殊功能和作用。本文通过对现行资源税的征收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等一系列具体分析,以期改革完善现有资源税,充分发挥其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经济杠杆作用。
出处
《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
2006年第3期14-16,共3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