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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实施“瘦肉精”生猪产地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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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进入武汉市场的省外生猪及产品,凡检测出“瘦肉精”或其他有害成分,3个月内禁止所在地生猪进入:一次检出3个批次以上问题产品,暂停产品所在省的生猪进入。省、市已出台新规,加大力度堵截含瘦肉精生猪。据介绍,这是该市首次实施“瘦肉精”生猪产地禁入制,在中部地区也属先例。
出处 《湖北畜牧兽医》 2006年第8期46-46,共1页 Hubei Journal of Animal and Veterinary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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