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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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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切实解决多年来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议而不决,或形成的审议意见一交了之,不进行跟踪监督,造成报告部门作完报告之后便无事可做,所提问题得不到解决和答复,审议意见成为一纸空文的问题.印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去年对某些报告部门形成审议意见并要求答复的基础上.对审议意见的落实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作者 王吉会
出处 《人大论坛》 2006年第7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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