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根据民间金融的互助合作原理,通过构筑具有共同利益的信用集团、培育社区内的社会资本,提出建立社区性中小企业信用互助体系,充分利用其产权结构、社区性上的优势和互助、互督、互保机制,合理配置社区信息资源。将银行或政府担保组织的外部监督转化为互助担保组织内部的相互监督,来解决中小企业金融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问题。
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62-63,共2页
South China Finance
基金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广东发展乡镇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研究(批准号:04010483)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