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传统的教育行政理论一直是管理论.认为教育行政的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强调行政权力对相对方的管理与控制,把行政主体的相对方置于被管理、被支配的地位,主张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平等,注重维护行政特权。这种管理理论与现代教育行政相去甚远,特别是对大学办学自主权与学术自由缺乏应有的保护。教育行政平衡论认为行政权力与个人(法人)权利都是相对的,强调学术自由不能超越普通的公民权利,不能免除对宪法的忠诚。各国宪法无不明确规定享有学术自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平衡是教育行政的基本价值取向。在当前教育行政条件下.法律的制约应首先强调制约行政权力。因为,在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力量对比中,高校的行政权力过于强大。
出处
《中国高等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2期35-37,共3页
China Higher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