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洗钱行为是一种新型的国际化的犯罪,它是将特定性质的货币资金,有预谋有计划地利用金融系统,为非法资金披上合法外衣的过程。它有自己独特的方法和手段,大致可分为放置、培植和融合三个阶段,然后利用外资、走私货币、空壳公司和信托等手段将非法资金进行处理。针对犯罪手段的多样化,我国应该放宽对洗钱上游犯罪的界定,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调控,与国际相接轨。国际社会应加强合作,完善立法,改革银行保密制度,强化金融机构的预防和控制作用,建立专门的反洗钱组织体系,来防范和打击洗钱行为。
出处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学报》
2006年第2期51-54,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Urumqi Municipal Committ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