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国家的公民应当具有法治精神。法治精神的生长、发育和成熟既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同时又是人们有意识地选择和培育的结果。法治教育是培育公民法治精神最直接、有效的途径。我们应当转变观念,明确目标,恰当安排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改革具体的教育形式和方法,重视法治理论研究成果的应用,充分发挥其在公民法治精神形成方面的重要作用。
出处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06年第6期119-121,共3页
Social Sciences Journal of Universities in Shan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