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年来,在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尝试中,由于先后试行了企业基金、利润包干、利润留成、两步利改税以及承包经营责任制等,使企业拥有了部份自己的资金,即在交足国家后,留归企业使用的那部份资金。1988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规定:“实行承包经营制企业,试行资金分帐制度,划分国家资金和企业资金,分别列帐”。这就从制度上肯定了企业资金的存在。
出处
《财贸研究》
北大核心
1990年第6期18-20,共3页
Finance and Trad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