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年以来,学术界在考察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二者的关系时,往往把形而上学作为比较低级的思维方式而加以否定,并认为辩证法是继形而上学之后而产生的人类较为高级的思维方式,辩证法的思维方式的产生也意味着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结束,二者是以取代的方式出现的。其实并非如此,形而上学与辩证法都是人类思维长期发展的结果,不存在低级和高级,落后与先进的先后取代关系,只是思维的习惯、方向、方式、应用及功能上的不同而已,它们的真实关系是平行并列式的长期共存。
出处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3期43-45,共3页
Journal of Sheny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