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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未出资股东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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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我国现行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未出资股东法律责任的规定 股东出资是有限责任公司营运资金的最重要来源,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不依承诺实际交纳出资,须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此,我国现行公司法有明确规定。
作者 张伟 杜军燕
出处 《集团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2006年第06S期143-14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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