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金融机构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强化风险管理,平衡风险和收益。建立目标明确、结构清晰、职能完备、功能强大的风险管理部门,有助于金融机构从本质上改善经营业绩和竞争能力。本文从宏观层面着重阐述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操作实践:高度独立的集中型和分散型的风险管理部门组织结构;风险管理部门需要履行的风险识别、度量和监控职责;以及风险管理人员需要具备的风险监控分析、数量分析、价格核准、模型创建和系统开发/集成等专业技能;并强调在实践中,避免将“风险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混为一谈。
出处
《上海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22-24,共3页
Shanghai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