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工资收入差距不是社会分配不公的主要矛盾,关键是要把握好工资收入差距的程度,使之处于合理的正常范围,这是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所在。为防止收入差距不合理扩大,应转变政府对工资收入分配的管理和调控职能,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建立和完善工资收入分配的法律法规体系,对工资收入机制进行全面规范,建立和健全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分配指导监控体系,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职业教育培训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强化税收对居民最终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39-42,共4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