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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税收新特征应有的基本认识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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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的税收特征应该能够揭示税收新的本质,即现代税收的本质,应该是在私人产品与公共产品比较的基础上产生的。要大力破除旧的税收特征,更要积极确立真正新的税收特征,但又不能否定税收必要的强制性。新的税收特征应该提炼和概括为受益性、法定性、强制性。
作者 张永忠
出处 《边疆经济与文化》 2006年第5期85-86,共2页 The Border Economy and 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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