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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证明书》副本该由谁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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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博士:我是看守所一名内勤,在工作中遇到如下问题,在释放犯罪嫌疑人时,先由办案单位向看守所送达《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在其副本上签字盖章退办案单位后,由看守所出具《释放证明书》交由被释放犯罪嫌疑人.由犯罪嫌疑人在《释放证明书》副本上签收。把此副本交由他们装入刑侦卷,这样做对吗?此副本由看守所存入在押人员档案,但近期,办案单位要求银川
出处 《人民公安》 2006年第7期63-63,共1页 People's Po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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