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黑出租车实施处罚的法律依据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5年10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印发了《关于明确对未取得出租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实施行政处罚法律依据的复函》,明确了打击黑出租车的法律依据。交通部下发《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明确对未取得出租车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实施行政处罚法律依据的复函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468号文)(下称《通知》)。
作者 吴娘镇
机构地区 广东
出处 《中国道路运输》 2006年第4期35-35,共1页 China Road Transpor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