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实质公正,也包括形式公正:而司法透明是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的重要保证和基本标准,也是司法活动接受社会公众与当事人监督的有效途径。我们认为,司法透明的核心内容和主要表现就是审判公开。世界各国先后通过立法将审判公开确立为一项重要的诉讼原则,并逐步上升为公民的一项重要的宪法权利。我国《宪法》第125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这意味着,审判公开在我国已成为一项重要的宪法原则,并且这一原则在我国三大诉讼法中得以体现和贯彻。为了全面掌握司法实践中的第一手材料,2005年我们成立了专题调研组,分别对南京、泰州、徐州等地法院展开实证调查,主要采用召开法官座谈会、个别访谈、数据统计、向社会公众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江苏法院2002+2004年期间落实审判公开制度的基本状况和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我们对数据和实例进行了较为细致的梳理分析,力求提出切合司法实际的解决路径。
出处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9-13,共5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