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欺诈客户是指行为人在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中欺骗客户,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具体说来是指行为人利用其受托人、管理人、代理人等地位,进行损害其委托人、被代理人利益的证券交易,或诱使客户委托其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而从中获利。欺诈客户的行为可能产生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也可能是两种责任的竞合。作为客户的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时,投资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撤销合同和损害赔偿等不同的权利救济方式。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2期95-98,共4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编号02BFX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