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建筑室内环境的艺术性,只有在首先满足其生态性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得到准确的评论。生态建筑室内环境中艺术性与生态性的完美统一,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表达:一是在实现生态目标时,相应的生态设计措施与手法所产生的新的艺术美感,表现出艺术性与生态性的关联特征;另一则是在生态建筑室内环境设计中,在遵循生态原则的前提下,运用普遍的美学法则来体现建筑与室内环境的高度艺术性,表现出艺术性与生态性分离的一面。
出处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127-129,共3页
Journal of Nanjing Arts Institute:Fine Arts & 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