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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医疗政策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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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当长时期内,我国的医疗政策是:城镇职工实行公费医疗,农村人员实行合作医疗。这种医疗政策在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及经济条件下对我国人民的身体健康起到了极大的保障作用,这一时期的高校学生和城镇职工一样享受公费医疗,人们享受的医疗待遇是“低水平,广覆盖”,即公费医疗标准低,水平低,最大程度地涵盖了各类人员。1978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的生产力水平、综合国力及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亦有了极大的提高,原有的医疗政策不再适应现在的状况及人们对医疗的需求。20世纪90年代初,党中央、国务院在江苏省镇江市和江西省九江市试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其核心内容是:城镇职工实行医保政策,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医疗的需求,医疗费用实行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承担的原则。随着医保政策的进步完善,医疗保障能力将更加增强。90年代后期,高校招生人数大幅增加,国家对高校学牛医疗费用的投入(每生每年仅几十元)一直没有增加,高校学生原有的公费医疗政策名存实亡或被取消,而高校所在地的医保政策又不能将高校学生的医疗纳入医保范围,因而造成了高校学生医疗保障能力下降。
作者 卞中喜
机构地区 东南大学医院
出处 《中国校医》 2006年第1期100-101,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School Do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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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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