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工业化、城市化造就了近代工业社会。但是,这个社会的根本特征是社会的分化,这个社会的一切都处在一个不断的分化过程中。其中,最为基本的分化是公共领域、私人领域与日常生活领域的分离。农业社会是一个一体性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起规范作用的是习俗和道德,在习俗和道德基础上生成的社会治理体系也是一个权力制度体系。工业社会的分化使不同的领域出现了不同的规范和规则体系,其中,法律是普遍的规范和规则体系。但是,也正是由于领域的分离,使法律制度的普遍性受到了极大限制。在后工业化的过程中,出现了领域融合的趋势,它向我们展示的是道德制度的生成。我们的任务就在于自觉地去探索这种制度并加以建构。
出处
《探索》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107-112,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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