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存款保险是一种保护存款人利益、促进金融稳定的有效手段。我国有必要引入这一制度并对存款保险进行专门立法。我国的存款保险立法必须以社会责任为本位,承当多元的社会功能。为了取得存款保险的最佳社会效益,立法时必须借鉴国际成功经验根据我国的国情和需要来设计存款保险法的内容结构,同时还应充分注意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1期118-119,110,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