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萨特把羞感归结为情绪并将自己的现象学的情绪理论应用到羞感的研究中。他从中得出了两个重要的结论:第一,羞之所羞者是自我;第二,他人的存在是无可置疑的。但如结合舍勒的羞感理论、胡塞尔的直观学说、海德格尔的存在论思想,我们就会发现其开出的路径学空间并不是无可置疑的:从羞感出发其实无法过渡到对象化和他人的存在。这主要是由于他对于现象学的“现象”、“意向性”、“直观”和“自我”等概念作了某种非现象学的理解。
出处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33-37,共5页
Jiangs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