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正式金融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对融资的需求,各种非正式金融形式应运而生,但这些金融形式却并不是政府所期望的。本文从制度和信息的角度分析了农村非正式金融存在与发展的合理性,认为政府不应强制性地要求用正式金融取代非正式金融,对非正式金融可以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加以引导,以保证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竞争。
出处
《金融与经济》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2期102-103,共2页
Finance and Economy
基金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村金融行为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金融支持模式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课题号:R0447-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