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申诉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宪法权利,我国《教育法》中学生“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或“申请法律救济的权利”正是公民申诉权在学生身上的具体体现。2005年9月1日施行的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制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但是要真正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充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还必须加以完善。
出处
《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5年第4期24-27,共4页
Journal of Anhui Electrical Engineering Professional Techniqu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