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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债务透明化管理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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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我国《预算法》的规范,地方政府应当遵循“量人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安排支出,既不允许以公开发行债券等方式举债,也不允许存在隐性负债。然而,据《嘹望东方周刊》报道:2003年,西部某省开展撤并乡镇工作,原来隐藏的债务问题浮出水面,查明乡村两级负债达到75124.9万元。2001年,据农业部统计,中国乡级债务已达1776亿元,平均每个乡镇负债400万元。2002年,国家审计署对中西部10个省、市的49个县(市)财政收支状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截至2001年底,
作者 徐徐
出处 《中华会计学习》 2005年第12期35-3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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