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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决定对原产于我国的碳酸氢钠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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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澳大利亚司法和海关部长接受海关建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酸氢钠采取反倾销措施.对内蒙古伊化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征收3%的反倾销税,对其他企业征收42.6%的反倾销税。
出处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 2005年第11期38-38,共1页 Fujian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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