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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亟待立法的四个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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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核心指标,和谐社会必然建立在健全的法制基础之上。法制建设过程中,立法环节又是前提和基础,立法价值的良恶、状况的好坏、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法律的实效。因此,我国的法制建设, 在立法环节上要加快实现四个转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探索,以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作者 李乐霞
出处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6期19-20,共2页 Journal of Mudanji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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