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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农信社贷款利率市场化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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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03年8月起,人民银行 在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时, 允许试点地区信用社的贷款利率 上浮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的2 倍,这一措施的出台,标志着我 国人民币贷款利率市场化迈出了 重要的步伐。为准确掌握农村信 用社贷款利率执行情况,我们对 庆城县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定价 情况进行了调查。
作者 张录民 向琳
出处 《金融会计》 2005年第12期48-51,共4页 Financi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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