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8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立法研究组成立到2005年《治安管理处罚法》颁布,我国集中式行政法典的创制已近20年。这些集中式行政法典贯彻了许多先进的法律理念,填补了多项法律制度的空白,对于国家行政权力的规范运用以及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时至今日,有必要检视这些集中式行政法典的利弊得失,使之更加完善,以推动法治政府的建构。
出处
《中国行政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2期8-11,共4页
Chinese Public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