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产业化,是农产品销售合约的一种形式,即公司加农户合约,它具有长期合约的性质。农业产业化作为一种长期合约能够规避风险和降低交易成本,因而备受青睐,但同时又存在违约的风险,合约的不完全使违约成为可能,而机会主义行为使违约成为了必然。针对农业产业化的违约问题,应给出降低违约风险的措施,重视信誉与合作,公司和农户都进行一定的专用性投资,把股份合作制引入农业产业化,政府做出互补性安排。
出处
《边疆经济与文化》
2005年第12期19-20,共2页
The Border Economy and Cul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