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物权法(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布,征求各界群众意见。众所周知,当物权纠纷发生时,解决的途径有二:一是行政的途径,即上对下发命令;一是法律的途径,即打官司,当事双方可以平等地争论。《物权法》最重要的贡献之一,是对物权问题给出了法律的途径。虽然过去也有《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但系统地全面地走法律的道路,而不是偏重行政的或者道德的,乃是《物权法》最重要和最新鲜的方面。土地物权是《物权法》关注的重要部分,直接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譬如住宅用地满70年后土地使用期如何延续,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否抵押,农村宅基地可否流转,征地拆迁补偿如何及时到位,等等。这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为了让《物权法》更加切合国情、更加完善,本刊特组织了一组文章,期望能够对我国《物权法》的建设和完善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出处
《中国土地》
2005年第9期10-1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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