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大地之舞》作品晚会作为案例,将学院派中国民族民族民间舞看作是中国舞蹈发展到当代的一个历史选择,尊重它独特的存在和它自己发展创造的权利。本文对学院派民族民间舞的存在依据进行探讨,提出“当代性”和“集体性”两个与原生态民族民间舞不同的生态定位,从而期望为学院派民族民间舞蹈的发展在理论上取得更可靠的依据,在方法上提供更多的可能,在视野上更加开放,从而为学院派民族民间舞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也希望学院派民族民间舞能对当代中国舞蹈的发展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出处
《北京舞蹈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39-42,共4页
Journal of Beijing Dance Acade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