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扣缴义务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因此,代扣代缴税款是法律赋予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强制性义务,扣缴义务人不得拒绝。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将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0期76-76,共1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