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在其近100年的审理专利侵权诉讼的历史中,对审理侵权的法院(裁判所)是否可以对专利权的有效性进行判断这一问题,耗费了很长的时间,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中摸索出了一些解决该问题的学说,但因各有利弊,一直没有形成定论。在此背景下,日本最高裁判所第三小法庭,于2000年4月11日做出了“Kilby第275号专利上告审判决”,该判决采用了权利滥用学说并将权利滥用的成立要件适当放宽,这样审理侵权的裁判所不必等待特许厅的无效审决生效,即可做出实质上视专利权为相对无效(在当事人之间)的判决,从而确立了一个可迅速做出是否构成侵权判断的途径。该判决在日本专利裁判界引起了强大的反响和关注。而且,它也给日本的专利侵权诉讼模式带来了新的变化,并促成了自2005年4月1日起成立一个作为东京高等裁判所的一个支部的知识产权高等裁判所的立法上的改革。
出处
《知识产权》
CSSCI
2005年第4期58-63,共6页
Intellectual 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