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照我国宪法规定,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但就目前国家权力配置系统与具体运行现状而言,存在着审判独立宪法地位相对虚化的问题。在我国现阶段可从规范党的地方各级组织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方式,构建和规范人大对法院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合理界定检察院与法院的关系,改革和完善相关具体制度等几方面入手,确保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以保证法院审判独立的宪法地位得以实现。
出处
《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3期33-36,共4页
Journal of Shaanx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