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责制是西方民主政治的产物,其本质是对公共权力进行监督以及对过失权力进行责任追究,体现了责任政府的原则和要求,是实现以人为本思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种有效途径。我国目前推行的问责制是一个新生事物,虽然宪法及有关规定为其提供了一定依据和保证,但从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高度要求,还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为此,必须推行问责制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合理、科学的问责制。
出处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5年第3期43-45,共3页
Journal of Shaanxi Radio & TV University